孙剑艺:阳谷等地为何尊称“二哥”讳称“大哥”
孙剑艺,男,汉族,1955年12月29日出生,1975年参加工作。1980年大学毕业任中专、中学教师。1985年考取山东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师从著名语言学家殷焕先教授(1913-1994)研习音韵学。1988年毕业后留校工作,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 2003年晋升为教授。曾为山东大学首批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现任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教授,现代汉语方向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汉语史,另涉及社会语言学、民俗语言学等领域,尤以词汇、音韵、文字以及辞书编纂与研究见长。在国内核心期刊、香港期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著作6部(独立1部,合作5部)。主持承担教育部十五规划基金项目(2001-2005)《20世纪中国社会变迁与汉语称谓发展研究》(批号:01JA740031),另参加《汉语称谓大词典》《汉语大词典简编》《中华大典·民俗典》等其他省部级和国家级课题多项。个人论文《拉祜语苦聪话的若干特点》独立获得1994年度山东省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合作著作获省部级奖励6项。曾为研究生开设汉语研究、汉语史专题、音韵学、词汇学专题、社会语言学专题等课程。
常言道“入乡问俗”。各地有各地的乡风民俗,体现在语言上,就会形成各具地方特色的民俗语言。近几年随着旅游文化的升温,各地相继出现了民俗文化热,例如山东人尊称“二哥”的民俗现象就不断被媒体和书籍炒作。其实山东尊称“二哥”的根源是在我的家乡阳谷县,或者说是盛行于阳谷。
阳谷有一种传统民间习俗:出门在外,遇到年龄相当的陌生男子,要尊称为“二哥”,而不许称“大哥”。我小时侯在老家赶集,集上人来车往,熙熙攘攘,请求让道的,问事问路的,人群中便不时传来这种带有尊敬、客气和祈求语气的“二哥”称呼。推车儿的,挑担儿的,要想请人给自己让路,只须一句话:“借光啦二哥!”如果挑副油挑子,就更简单了:“碰身油啦二哥!”——这时别人不让也得让,谁愿碰身油呢?如果问事问路,那得先喊声“借光啦二哥”,然后再询问,例如:“借光啦二哥,头口市儿往哪走?”一声“二哥”,显得客气而亲热,别人觉得受听,自己的交际目的也就达到了。相反,如果称人家“大哥”,交际目的达不到,恐怕还会遭来白眼。大家看,这不是一种很有趣的方俗语言现象吗?但是,阳谷人在一个家庭之内,老大、老二……兄弟排行好几个,亲属称谓方面却是“大哥”“二哥”“三哥”等俱全,仍是以“大哥”为尊,而不必避讳。可见出门在外称人家“二哥”,已与家庭中的兄弟排行无关。该“二哥”既已走出家庭,进入社会,它就变成了社会称谓,再进一步限定一下,它应该属于“社交敬称”之列。
阳谷这种尊称“二哥”讳称“大哥”的社交民俗语言现象虽相沿已久,但谁也不知起于何时;至于为什么称“二哥”不称“大哥”,阳谷人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即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小时候对这种有悖常理的现象感到奇怪,遍询老人:为什么到外面非得叫人家“二哥”,而不能叫“大哥”呢?初时老人们不告诉,只神秘兮兮的说:“‘大哥’是孬话。” 或者确切点说:“‘大哥’是骂人的话”。问急了则说:“大哥是王八!”再问:“二哥呢?”答曰:“二哥是兔子。”这种解释真是叫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不说还好点,越说越糊涂。王八、兔子都是动物,王八固然遭人厌恶,但并没有任何的民俗传说能够说明兔子的高尚和受人尊敬啊?所以,“大哥是王八”似乎还能与讳称“大哥”贴点谱;但“二哥是兔子”的说法,与“二哥”之成为社会尊称,显然是风马牛不相及了。去年我招收了一位阳谷籍的女研究生,向她问及此事,她从老人那里得到的答案竟然和我一样。几十年过去了,看来“大哥是王八,二哥是兔子”这种最通行的荒唐说法,还在讹讹相传,仿佛问题的真相,要成为千古之谜!
民俗语言必定有其得以形成的民俗语源,只是时间一久其语源和真相被埋没了而已。后来我接触了语言学这一行,知道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它除了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律外,还受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以及人们的观念认识等各方面的影响。于是我断定阳谷人尊称“二哥”讳称“大哥”这种现象,不行于家庭内部而行于社会外界,一定是社会文化方面的外在原因。思来想去,能够影响阳谷民风民俗的文化,最明显的莫过于明清以来借助小说、戏曲、曲艺等民间艺术形式而得以广泛流传的“武松文化”了。十年前我就将这点想法附带地写进一篇小文,题为《陌生人交际的礼貌称谓》,发表在 1996年《语文建设》第6期。文章讲到陌生人之间的礼貌称谓具有地域文化性特征时,特意提到这种尊称“二哥”的现象及其民俗成因:
而最值得一提的则要推好汉武松武二哥了。相貌堂堂、勇猛英武、刚强侠义的武二哥的形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深深扎下了根。而大哥——武大郎,外号“三寸丁谷树皮”者,那副猥琐的形相,那种懦弱的性格,实在为人所不齿。所以人们渐渐以“二哥”为日常交往中的尊称,而不再称“大哥”,称“大哥”那简直等于是骂人。可见“二哥”之称非出偶然。
可是后来我发现,我这种所谓见解,早在清朝就有人谈到了。文章发表之后,我在书店里看到一本清人笔记,书中有一条专门谈到,阳谷尊“二哥”讳“大哥”,是起因于武松武大郎弟兄,特别提到“大哥是王八”是指武大之妻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那种事。至此我不由得颔首赞许,深深服膺于古人的“高明”。我还记得作者似乎是在山东做过官,后来到南方去的。我深悔当时未买下此书,自以为凭自己的记性以后不难查到,可时间一久,连作者名带书名通忘记了,通过网络搜索也未见线索。但“发明权”既属古人,我不敢掠美,特秉实事求是之原则补记于此,待以后发现再予补充。有了这条证据,我们更可以下一个定论了:阳谷“二哥”导源于“武松文化”!
我们既已认定阳谷尊称“二哥”的习俗导源于“武松文化”,据此便可对它的形成年代加以推断了。我认为这种现象最早出现应该是在明朝,而不会更早。
因为“武松文化”又来源于“水浒文化”,所以“二哥”尊称的形成必定是在水浒故事广泛流传之后。我们知道,水浒故事虽然发生在宋朝,但正史中只有极零星的一点记载,而主要是通过民间文艺形式加工创造和得以流传的。宋元时期已经出现了有关水浒故事的话本和杂剧,明初施耐庵、罗贯忠对以前的水浒故事进行了集大成性质的加工扩充和再创作,完成了不朽的鸿篇巨制《水浒传》,从而使得“水浒文化”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水浒传》中有关武松的故事共有十回,俗称“武十回”,在书中可算重头戏,是武松文化的重要蓝本。
明中叶,又有一位大戏剧家沈璟,把武松的故事专门写成一部传奇,名叫《义侠记》。在水浒故事中,武松本来已成为一位响当当的英雄好汉了,沈璟的《义侠记》更使武松“义侠”的称号名播天下。因为中国人历来崇尚“义”字,某类人物如果被冠以“义”字,那无疑是至高的褒奖。正如宋•洪迈《容斋随笔•人物以义为名》所说:“至行过人曰义,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之类是也。”武松被塑造成为一位集“义”“侠”为一体的英雄好汉,自然成为日常生活中备受人们尊崇的偶像。还值得一提的是,明中叶又出现了另一部长篇小说《金瓶梅》,它是由《水浒传》中“武松杀嫂”一段演化而来,无疑又扩大了武松故事的影响。
这一切表明,“武松文化”在明朝中后期就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从而使得刚强侠义的好汉武松,以及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庆等,成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文学人物形象。
“武松文化”实质上是一种民间文化,或曰民俗文化、通俗文化,它反过来又对民风民俗产生某种影响。我们可千万不可低估通俗文化这种影响,清代学者钱大昕《潜研堂文集•正俗》这样评价通俗小说的作用:
古有儒释道三教,自明以来又多一教曰小说。小说演义之书,未尝自以为教也,而士大夫农工商贾无不喜闻之,以至儿童妇女不识字者亦皆闻而如见之。是其教较之儒释道而更广也。释道犹劝人以善,小说专导人以恶……有觉世牖民之责者,亟宜焚而弃之勿使流播。
钱大昕把小说称为“教”,且认为其教化作用及对世俗的影响比儒释道三教更广,这就证明水浒文化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武松文化对世俗的影响不可小觑。但钱大昕的观点是从坏的方面强调这种作用,主张对小说“亟宜焚而弃之勿使流播”,这就未免走向了极端。
其实客观地看,小说等通俗文化对世俗的影响,主流方面还是积极的和正面的,人们对善恶美丑还是有较一致的判断标准的。小说塑造的某些英雄人物,可能成为人们仰慕的偶像和效法的榜样;而有的人物形象则可能成为人们讥笑和鄙夷的对象。比如武松的形象,《水浒传》描写是“身长八尺,一貌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气”;而武大郎却是“身不满五尺,面貌丑陋,头脑可笑”,“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三分像人,七分似鬼”,诨号“三寸丁谷树皮”。在性格方面,武松有“英雄”“好汉”“义侠”之类美称,有“景阳岗打虎”之壮举,其刚强侠义自不必说;武大郎则生性懦弱无能,用今天的话说那简直就是个“窝囊废”。由于武大郎这种情形,终致其妻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使得武大郎成为戴绿帽子的“王八”,并最终因此而死于非命。武松武大郎弟兄的形象及相关故事,被艺人们搬来演去,自然会影响到民风民俗;由于武松打虎、杀嫂、斗杀西门庆这类重要情节,又都是以阳谷县为背景的,其影响到阳谷的民风民俗更是很自然的事。如此以来,阳谷人在社交称谓方面,形成尊称“二哥”讳称“大哥”的语言习俗,不也是很自然的事了吗?此外还影响了好多语言现象,比如歇后语“武松斗西门庆——扔出他去;武大郎的身子——不够尺寸;武大郎买凉粉——人软货也打颤;潘金莲熬药——暗中放毒”等等。这些足以反证通俗文化对世俗和语言的影响和作用。
所以我们说阳谷尊称“二哥”习俗的形成,是在武松文化广为流传后,其下限是清朝中前期,其上限是明朝中晚期,而不会再早。那么武松文化影响到社会称谓,为什么没有影响到亲属称谓呢?因为在这之前亲属称谓已经定型(“大哥”“二哥”“三哥”等俱全),这也是社会称谓“二哥”的形成不会很早的原因。另外一个原因,目前大多数土著阳谷人,其祖先最早只能追溯到明朝,是明中叶由山西洪洞县移民迁来的。
至此,我们回头再将阳谷尊称“二哥”讳称“大哥”习俗的真相加以归纳,以便使世人确立正解,纠正谬说。阳谷人在社会上尊称他人为“二哥”的习俗,是受明朝中后期以来广为流行的武松文化的影响所致,至少在清朝就形成了,具体说应是一种“英雄崇拜”的结果。受武松文化的影响,阳谷人同时形成一种崇尚忠勇,秉持正义,热情好客,无私待人,淳厚豪爽的民风。讳称“大哥”,那是因为大哥武大郎无论是外在形象还是内在性格方面,都与其弟武松形成强烈反差;窝囊至死,还落得个戴绿帽子、当王八的名声——“大哥是王八”之说即滥觞于此。时间一久,人们对“王八”一词的含义产生误解,误会为水中那种实在的动物,于是才有了“大哥是王八,二哥是兔子”的谬说。当今文化学术昌明,理应正本清源。
下面我们再辨析一下所谓“山东人尊称‘二哥’”的说法。
首先,这应该是外省人听到山东个别地方尊称“二哥”,未加详辩而以偏概全的笼统说法。如果山东人自己这样说,那是很不恰当的。因为山东“二哥”尊称并没有普及到那样的程度。
但既然有这种笼统说法,也就有了在整个山东范围内随意追寻“二哥”源头的做法。历史上行二的名人诸如孔子、管仲、秦琼都曾被作为“二哥”来源的猜测对象,当然以他们的名头,也足以具备这样的资格。但这却又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假如跟孔子和管仲有关,他们都是春秋时人,一来这样的称谓应该很早,二来在他们各自的家乡却并没有这样的称谓;秦琼故事流行更晚,他是济南人,济南也没有这样的称谓。所以只有武松文化才能成为山东“二哥”称谓的真正根源。
山曼《齐鲁之邦的民俗和旅游》一书,第一部分的题目就是“随俗当个山东人”,开头就是“见面叫二哥”,兹节引如下:
见面叫二哥
在山东,见了素不相识的男子,和他打招呼,开口要称“二哥”,而不是象在别处那样叫“大哥”。
这种习俗的来源,并不象有根有据的学术问题那样,可以确切作答,所有的,只是有趣的传说。
说来也凑巧,有两个家喻户晓的山东人,在自家兄弟中都是老二。这两个人一文一武:文的是儒学创始人孔丘,武的是《水浒》小说中人物武松。
孔丘因为后来被尊为圣人,没有人敢再直呼其名,世上只知有孔子,除了个别年代称他为“孔老二”,大多时候总叫他“孔圣人”,而且,他的大哥是怎样的人物,也没有人知道,因此,山东人见人叫“二哥”和孔圣人的关系比较淡,只有文人们作这样的附会。
武松虽是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言语行为处处合山东大众的脾味,因此在山东人的心目中,他比活人更有生气,称名道姓还不足以表示和他的亲近,便象称呼自家兄弟那样,叫他“老二”,喊他“二哥”。因为和他相亲相爱,便离开《水浒》的本本,更编了许许多多说书的回目,敲两片梨花板说起来,直令山东老乡废寝忘食,搞得说书也不叫“说书”,叫做“说武老二”。人们是那样崇爱武松,却并没有认识到,武松的高大形象,在不少方面是靠他的兄长武大郎的反衬而成立的。在武松成为英雄而深入人心的同时,武大郎作为一个其貌不扬,言行缺少英雄气概的男子,也被人牢牢地记在了心中。日久天长,这兄弟二人强烈对照的形象,在山东男子汉中就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标准,叫“大哥”,心中浮起的是武大郎的影子,叫“二哥”精神上升起的是好汉武松的豪气。
既然这样,见了山东的朋友就响亮地喊他一声吧:“二哥!”
所谓“随俗当个山东人”,所谓“在山东,见了素不相识的男子,和他打招呼,开口要称‘二哥’”,这段文字分明把“二哥”尊称当作了整个山东的民俗语言现象。这就难免具有以偏概全的“扩大化”偏颇。但该书列举了孔子和武松作为“二哥”尊称的来源,同时认为孔子之说是文人附会,而最终定位于好汉武松身上,这无疑是正确的。
那么是否山东省除阳谷外,别处就没有这种“二哥”尊称呢?也不是的。阳谷周边各县也有此称,当然分明也是受武松文化以及阳谷民俗的影响。早些年听说青州一带曾有此称,未审确否,如果确实,我认为也是受武松文化影响所致。因为据《水浒传》所写,武松在上梁山前,是到青州的二龙山投靠鲁智深和杨志落草做了头领,这就是说“武松文化”也到了青州。山东其他地方这种称谓则是极为罕见的。
那么山东以外是否也有尊称“二哥”讳称“大哥”的民俗语言现象呢?还真有,那就是天津。
《新浪网》2006你5月18日发布一位无名网友文章,作者是外地人,来天津后发现了这种现象:
个别称呼。这天津老爷们儿忌讳管他叫“大哥”,你要是在天津问路这样问:“大哥,和平路怎么走?”没人理你。这在其它地儿再普通不过了,见着男的叫大哥有什么错,难道叫小弟不成?非也,呵呵,非也呀。天津人这“大哥”的意思可有点惨,那是“王八”,哈,这回明白了吧,你说你在大街上管人叫“王八”,人能理你嘛,不揍你那是给外地人留面子。那你要问了,那怎么叫呀,告诉你啊,叫“二哥”,尽管这人不一定行二,哪怕他就是个独苗儿,。那也是直接叫“二哥”,没错儿。不过啊,需要说明一下,这都是以前的事儿了
至于天津旧俗为什么讳称“大哥”,这位朋友不知从哪里得来的答案,竟然也是:“大哥”是王八!显然这种解释带有道听途说的性质,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但由此可见,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某些特殊民俗语言现象不断被发现和重视;人们受好奇心的驱使,又千方百计想弄清个中究竟。由此也可看出真正的科学解释的重要性。
我就此事专门发邮件向天津师范大学教授、天津市语言学会秘书长谭汝为先生求教。天津的“大哥”“二哥”,还真是别有一番意蕴。不敢掠美,兹将谭先生给我的答复照录如下:
京津地区旧时饭馆旅店对前来食宿的男性顾客尊称二爷,却讳称大爷。典型者为茶房、伙计、店小二之类在与前来的客人打招呼时,必称“ 二爷里请”、“ 二爷您用点儿什么”之类。社会交往中,亦尊称成年陌生男子为二哥,却讳称大哥。例如天津小贩在兜售时,爱说:“ 二哥吃菜瓜,酸甜的。”究其原因,诚如阁下所言,盖因山东好汉武二郎为响当当的英雄,而其胞兄武大却因妻子秽行而窝囊被害,成为遭人耻笑的人物所致。
天津旧时民俗,妇女婚后无子,则到娘娘宫请回一个泥娃娃,称为“娃娃大哥”。出生头胎男孩后,则排行为老二。老二、老三对娃娃大哥必恭必敬,尊之为兄长且辈辈相沿。数十年后,逢年过节,连老二老三的子女也对娃娃大爷叩拜行礼。我幼时曾看到邻居家的娃娃大哥留两撇小黑胡,衣着长袍马褂,戴着红顶瓜皮帽,端坐在玻璃罩子内的情状。五六十年前,天津土著各家各户的长子却屈尊降为老二,而老大行第却专属泥偶,盖因招来弟弟而功莫大焉。不知山东可有此民俗否。这是旧时天津卫社会称谓中习于面称老二的又一条原因。
谭汝为教授是一位学识渊博的语言学家,有民俗语言方面的专著《民俗文化语汇通论》问世,力倡语言学和民俗学研究的结合与贯通。他的上述解释又举出了天津民俗方面的特殊证据,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信实可靠的。据此解释,天津尊称“二哥”而讳称“大哥”,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武松文化影响,二是当地拴娃娃的民俗所致。不过我认为,这两个原因,武松文化应是外因,拴娃娃民俗才应是真正的内因。与阳谷大为不同的是,天津不仅社会称谓不称“大哥”,其亲属称谓也不称“大哥”!因为其兄弟排行根本就没有老大,长子出生就是老二,老大竟是那位泥娃娃!这种现象推广到社会上,社交中也就尊称一般男子为“二哥”;旧社会京津地区尊称男子统谓“爷”,于是天津就尊称陌生男子曰“二爷”。这在全国来讲都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民俗现象!所以武松文化对天津“二哥”尊称即便有一点影响,也只能算是一种晚起外因,其拴娃娃民俗才是根源。至于前引所谓“大哥是王八”的阐释,实在是连一点影儿也没有的外行话,极可能是阳谷人那种说法的讹传或翻版。
问题并未到此结束。2006年6月20日天津《今晚报》又发表了老一辈学者涂宗涛先生的《老天津话“二爷”的文化意蕴》一文,他这样叙述天津尊称“二爷”而不称“大爷”的民俗语言现象:
解放前,老天津人之所以尊称别人为“二爷”,通常的解释是:因已婚妇女盼望生儿子,就到天后宫去烧香求子,在“天后娘娘”身边偷偷地取一个微型泥娃娃,称为“拴娃娃”。被带回家的泥娃娃被称为“娃娃哥”,视为家里的“首生子”,把它放在碰不着的地方或炕头,为它穿上小衣服,夏穿单,冬穿棉,随季节变化而换装,每天还要在它面前摆上碗筷饭食,把它当活娃娃看待;即使“拴娃娃”的母亲生了儿子,这个“娃娃哥”也陪伴儿子一生,每年还得去“洗娃娃”一次,因“娃娃哥”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变其形象,老年的“娃娃哥”也会有胡须。由于家里已有一个当活人看的“娃娃哥”,行大,故活人即使是“头生子”也一律行二,当时天津卫的民俗家家如此,故老天津的男人,彼此都称“二爷”,而不以通常的“大爷”称呼。
这段文字详细描述了天津拴娃娃民俗及其对天津形成“二哥”“二爷”尊称的关键作用,可与前引谭先生叙述相互补充和印证。
但涂先生写此文的意图却在于重新认识这种现象的文化意蕴。他是读了著名语言学家裘锡圭教授的《杀首子解》后,又萌生了新想法的。裘先生原文引用《墨子》《列子》等古籍记载,证明我国上古曾有过“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的习俗。于是涂先生便以此为契机,将天津这种民俗现象直接与上古“杀首子”习俗联系起来:
通过以上介绍,才明白老天津“拴娃娃”和“洗娃娃”的习俗,仍保留了上古“杀首子”的文化意蕴。因头生子是要杀了献给神的,“娃娃哥”为神所赐,以之代替头生子,和以俑代替人殉葬一样。老天津人之所以要“洗娃娃”,使“娃娃哥”伴随其一生,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头生子,行二,不能杀以献给神,这样一来,当然就“宜弟”了,而“拴娃娃”和“洗娃娃”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宜弟”。“礼失而求诸野”,解放前四川东部农村的“尝新”祭礼和老天津“拴娃娃”与“洗娃娃”的习俗,仍保留了人类上古习俗的痕迹,可作《杀》的补充。
我们认为,这种解释如同将山东“二哥”往管子、孔子身上推一样,未免追溯时限过早;新固然新,表面上也似乎有理,但未免证据不足。上古或远古杀首子而食,听起来未免残忍和恐怖,但确曾存在。此于古籍有征,不少学者及论著谈及此事,另外还有文字方面的痕迹。如“孟”字,《说文》释曰“长”,古指长子,与“伯”同义。其商代金文形体象以器皿盛小孩状,现代学者认为,其字从“子”从“皿”会意,应是将长子放在器皿中烹食的取象。食首子之俗的出现,献神尝新固是一说;就社会发展而言,它又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男子出于财产继承权等方面考虑,为纯正自己的血统和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但是将天津拴娃娃和兄弟排行无老大的习俗与上古杀首子联系起来,就未免牵强了(将四川蒸新稻米祭神与杀首子相联亦类此)。问题是,天津这种习俗能够追溯多久?假如能追到汉朝,那就太好了;哪怕是唐、宋也行。但这却是不可能的。
天后宫的历史和拴娃娃习俗的历史,本身也可证明天津“二哥”尊称不会过早。天后宫俗称娘娘宫,所供的女神为天后娘娘,其实就是海神妈祖。妈祖生前是宋朝福建莆田一名女子,死时年仅28岁。其真名叫林默,经常驾船出海,搭救遇难的人,故死后得到百姓尊敬,奉为海上保护神,为之立祠祭祀。历代皇朝也对这位女神尊崇有加,不断追封尊号,宋尊“夫人”,元尊“天妃”,清康熙朝加封为“天后”。天后娘娘的职能是护航女神,故沿海各城镇都建有天后宫。天津天后宫敕建于元泰定三年(1326),原名天妃宫,明清两代多次重修。再说拴娃娃之俗,全国各地的方志史料中都有相关记载,有时间可考者基本不早于明朝。拴娃娃所求告的女神叫“送子娘娘”,但各地信奉的送子娘娘非一,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送子观音、金花娘娘、女娲娘娘、泰山娘娘等都被奉为送子娘娘;连天神王母娘娘、海神天后娘娘也被赋予送子之兼职。天津没有专门的送子娘娘,但祈神求子却是普遍的民俗和人们的共同心理,于是天津人在观念上就把护海神和送子神混淆了,或者说让海神天后娘娘兼任了送子娘娘的职能,于是娘娘宫也成为拴娃娃的所在。所以天津拴娃娃连同尊称“二哥”讳称“大哥”的习俗,决不会早于明朝,更不会是上古“杀首子”习俗之遗留。
最后还需说明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无论阳谷还是天津的尊称“二哥”讳称“大哥”的民俗现象,都在日渐衰萎,社交称谓已开始向以“大哥”为尊的主流文化看齐。老派的人虽仍维持旧称,但新派的年轻人已较少使用或不知道了。这里面有开放交流、普通话影响和计划生育等多种因素,也是社会生活一体化和现代化趋势的必然结果。所以这种习俗,今天看来渐已成为“旧俗”,再过多少年,恐怕更是趋于湮灭了。所以本文的写作,对这类特殊民俗和语言现象,又带有某种发掘整理或抢救性意义;同时从文化和学术的角度进行考索,力争将其真相予以澄清,给后人和学界一个相对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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