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园婚俗:拜天地》
- 作者:李新宇 来源:中国名网 发布时间:2023-12-31
在影视剧中,拜天地常常是在屋里。
而在我的故乡,拜天地却是在院子里。
我想,这里也许有“拜堂”与“拜天地”之别。
因为是在院子里,所以天气很重要,尤其怕下雨。我喜欢吃鱼头,但在小时候却不敢吃,因为母亲、伯母们总是告诫我们:小孩子吃鱼头,娶媳妇时下大雨。所以鱼头只给大人吃,孩子们是不准吃的。长大之后才明白,那不过是长辈保护孩子的一种方法。但在小时候,却真的很信,怕自己和新媳妇穿了那么新的衣服,却被淋成落汤鸡。
过门之后,新娘子在两个伴娘的搀扶之下来到香案前。香案的具体情形记不清了,但无疑是一张八仙桌。桌上的东西也记不清了,记得清的只有香炉、烛台、点心之类。而且,虽是大白天,蜡烛是一定要点燃的。
在众多事物中对蜡烛记忆尤深,是因为我喜欢故乡五十年前婚礼上用的那种烛台。在我现在的家中,有几种不同的烛台,铜的,锡的,还有朋友从俄罗斯给带来的欧洲古典风格的一个,九个头,点起来很气派。尽管如此,每当去逛旧货摊,我还是常要到处寻找我记忆中的那种烛台。那也许是故园特有的,不洋,不土,不华贵,也不简陋。烛台是成对的,两个一模一样,中间是香炉,后面才是几盘供品。那是香案上的基本格局。
香案,红烛,红毡,新人,双双跪下,给天地叩头,这才是婚礼的重心。拜天地,既是感谢天地玉成,又是祈求天地保佑,同时,又是两人在一起生活的合法凭证。也就是说,给天地磕过头,给父母磕过头,这婚姻就是合法的。仔细想来,婚姻的合法性来自何处?国家和社会组织的一个印章?那当然经不住推敲。给天地和父母磕头,大概是最神圣的。这与西方人去教堂获得上帝的见证是一样的。我甚至固执地认为,有过这样的仪式,与没有这样的仪式,大概不一样。我是1982年暑假结婚的,那时旧俗尚未恢复,流行的仍是“革命婚礼”。我和妻子坚决地告别了“革命婚礼”,同时拒绝了新兴的时尚。不摆宴席,不请亲朋,一切从简,关键环节却没有省略:在香案前双双跪下,叩拜天地,叩拜双亲。第二天,又到祖莹上叩拜列祖列宗,在一个个坟头上压一块红色坟头纸。——那也是传统婚礼不可缺少的。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后才是夫妻对拜。在我的记忆中,没见过夫妻互相磕头的。大多是双方侧过身来,面对面,轻鞠一躬,就算拜过了。有时候,年轻的同辈恶作剧,在新郎身后做手脚,才会使新郎在新娘面前扑嗵跪倒。但那样的恶作剧风险甚大,弄不好会让新郎趴下,如果磕掉了门牙,这恶作剧者就非常尴尬,所以,很少有人这样自讨没趣。
拜天地之际,常常会有一个插曲:给新人开锁。许多人是生来就戴了枷锁的。熟悉鲁迅生平的人大都知道,这位“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新文化巨人,出生时就有点特别:“蓑衣胞”。众所周知,一般胎儿是自己先出来,而把胞衣(胎盘)留在母体中,等剪断脐带过一会儿,那胎盘才下来。鲁迅出生时却不是这样,而是在离开母体之前就把胞衣撕破了。撕破却未能挣脱,结果是纠缠在身上,就像披着一件蓑衣,连拉带扯生下来。
这种情况,在鲁迅的故乡叫“蓑衣胞”,而在我的故乡,却叫“戴锁的”。这里的“锁”大概也可以写成“索”,锁链,绳索,功能实在差不多。
像鲁迅那样出生时就被五花大绑的人固然不多,但把脐带缠在脖子上出生的孩子却并不罕见。他们也是“戴锁的”。出生就戴着枷锁,或者被绳索捆绑,当然很不吉利,甚至意味着不祥的命运。作为解决的办法,绍兴一带是出家,所以鲁迅从小就做了和尚,而且终生未脱僧籍,虽然只是挂名。在我的故乡,解决的办法似乎简单一些,只是到庙里或请神巫许个愿,而到结婚之际,则是先还愿,后开锁。
开锁的仪式,就在婚礼上同时举行。
如果是新郎,家中早知道,所以早有准备:结婚礼服的领子上系一根红绳,拴一把锁垂在胸前。如果是新娘,就需要司仪或伴娘特别留心,看领子上是否有一根红绳拴一把精致的小锁。有经验的伴娘在搀扶新娘时早已看清,所以到了香案前,就要低声向司仪回报:“新娘有锁呢。”于是主持者就要出场,先是焚香,后是念念有词,最后把新人脖子上的红绳剪断。那是多么伟大的一剪!无论原先是被何方神圣锁定,从此都永远获得自由!
是从1964年开始吧?那些仪式开始列入必须破除的旧风俗。作为新的结婚仪式,是在摆香案的地方挂一张领袖像。新郎新娘不再拜天地,不再拜父母,不再夫妻对拜,而是给那张象征着最高权力的画像三鞠躬。再后来,是支部书记必须出席,发表讲话,送一本“红宝书”,领新人学一段“语录”。
对权力而言,文化领域的事,是容易改造也容易破除的。可惜的是,所谓“破旧立新”,旧的虽然破掉了,那所谓“新”的,却没有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