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真谛》——董忠堂诗歌论
- 作者:张元珂 来源:中国名网 发布时间:2010-10-29
一
我常想,而且越来越固执的认为,诗歌也像生活中的每个个体一样,有生命,有心性,有着各自异彩纷呈的世界,任何“形式主义”的归类实际上都会滑向对诗人文学个性和审美风范的人为“遮蔽”;诗歌和生命的结缘,是每个诗人命中注定的缘分,谁也离不开谁,谁也别想关起门来自搞“个体户”,诗歌的世界本来就不是单一的体系。试图搞出个“三六九等”并对诗歌进行分门别类,那是诗评家处于理论的滞后而做出的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想象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整个“学院派”对于诗歌批评的“集体失语”和民间诗歌及网络诗歌的火爆,你就不难明白诗歌这种文体的“现代性”发展给那些所谓的“诗评家”带来了怎样的尴尬境地。
然而,诗歌的生命是鲜活的,一如春天的花草树木,一天一个变化,一日一个气象,任凭诗歌批评界怎么把握或概括,都不能跟上“诗歌现场”瞬息万变的节奏。诗歌批评界与诗人鲜活的“在场方式”发生了严重的脱节,这也是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诗歌呈现“加速度”开掘前进所表现出的最好的存在状态。理论界视野中的“诗歌死了”和民间诗歌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正好形成了一个美丽的“错位”。所以,我丝毫不怀疑诗歌的未来,处于这样的一个浮躁、物欲、价值失范的商业文化语境里,诗歌更应当具有了向前发展的无限“可能性”和承担起净化、超越、救赎心灵个体和人类的内在精神性力量。
近年来,各种诗歌理论可谓层出不穷,各种诗歌流派在“理论先行,实践在后”的旗帜下,展开了彼此的征战,然而这种表面上的诗歌繁荣却难掩诗歌场域的悲哀:诗人与诗人,诗歌与诗歌,诗人与诗歌之间做着相互背叛的游戏,结果是读者与作者在“南辕北辙”的路上越走越远。正是这个意义上,我认为那些不标举时髦理论大旗、忠实于一己真实心灵的“言说者”就显得尤为可贵,而往往就是这样的坚守者却显示出了可贵的精神价值,然而,目击当下的诗坛,这样的“坚守者”可谓寥若晨星。
通读《生命的真谛》,我觉得诗人董忠堂可算是这样的一位。
二
董忠堂似乎从来也没高举过什么时髦的理论大旗,更是与各种所谓的“先锋实验”大相径庭,他只是按照自己感悟到的诗歌真理,按部就班地进行心灵的言说。朴实的诗性情怀,古典的诗性建构方式,口语化、生活化的语言存在状态,紧贴现实生活的审美倾向,可以说构成了他的诗歌存在的骨架。与时下诗人们热衷于晦涩的、隐秘的、高度私人化的诗性审美倾向不同,他始终专注于现实生活的表层,并进行深度开掘,借以传达瞬息万变的大时代所共同表现出的精神氛围和价值诉求。诗歌的精神世界大开大合,既可以将一己的情怀上升到了民族国家的层面,及时捕捉国家“现代化”过程中“集体无意识层面”所表现出的瞬息变化,比如他的长篇叙述诗《生命的真谛》可谓这方面的代表,又可以将自己非常细微的情绪变化和生命之思,以托物言志的方式传达出来,因而可以表现为一个场景、一次沉思、一个细节,可以传达一种哲理、一次惊醒、一个经验,或者就是一种说不明道不白的、如风般倏忽来疏忽去的内在思绪,比如第四辑《沉思五味全》可以说就是这种诗性建构的例子。
应该说这种诗歌经验的处理,是有一定难度的。当诗人出入于“宏大经验”和“小思绪”灵感隧道的时候,就有一个“诗性经验”转换的问题,诗人如何将一个宏大的民族精神内化在自己的个人化的诗性空房里而不表现为抽象的“口号式”的理念传达,如何将一个个具体的、素常意义上的物象变成自己心灵的一部分并具有更宽广的、生命哲学意义上的启发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都会对诗人构成挑战。然而,我欣喜的看到,诗人的经验处理是成功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客观化的、间接的抒情方式的运用,变“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为“主观情愫的客观对象化”方式。在处理宏大的主题时,避免直接抒情,转而与直接的体验保持一定的距离,以达到理性节制情感的目的,从而避免了情感的肆意泛滥。比如中华民族在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伟大精神,诗人就没有急于作直接的、呼告式的情感抒发,而是尽可能地让一个个具体的场景本身来传达宏大的国家民族精神,这就有效地避免了一般诗人在表达同类题材时所表现出来的“先入为主”的理念化弊病。作为长篇叙述诗,只有将自己的心灵情感沉潜于抗震救灾的整个过程之中,并及时详细、瞬即地捕捉那些动人的细节,记录典范的事迹,传达感染性的氛围,才能有效的将建构起自己的真实的、富有穿透性的诗性化的精神世界。我们看到,在董忠堂的《生命的真谛》这首长诗里,他广泛运用场景还原、人物对话、景物描摹、丰富的细节等写作策略,从而最大化地保持了诗歌的精神意蕴。同时,诗人也经常用自己的精神力量介入诗歌“言说”流程里,既无限地增添了诗歌情感的质地,又呈开放性的方式以自己的情怀容纳了宏大的民族精神。所以,整首诗歌较好的保证了情感的分寸、主题的深度、发散性的氛围和意境的悠远。
二 重视诗思的营构和意象的刻绘。他很善于进行诗歌“意”与“像”的融合,“情”与“理”的统一,心境与物镜的相互作用。特别是他的那些小诗,更是他在长期生活经验的基础上苦思冥想的结果。其诗思的处理方式就是:把一种观念、一种情绪投射到物象上,以创造某种意境或意象,并以此传达某种生活之理或生存之思。而他的这些意象的真正功能就是:它就可以作为具象之物,直接抒情达意,也可以作为某种抽象之物,负载某种深邃的生存和存在的哲理。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尤其欣赏他在文集第四辑《沉思五味全》中的那些诗歌。诗人建构起一个庞大的、无所不包的、具有相互指涉意义的意象群落,灯塔、眼睛、石窟、磷火、麦秸、镜子、钟表、书、水、窗子、烟蒂、残荷、枣树、仙鹤、乌鸦、恐龙、樵夫、皇帝、君子兰、芝麻等,可以说几乎涵盖了我们生存世界里的所有物象。这些意象构成了诗人思考社会、体悟人生、感悟宇宙的媒介,透过这些“媒介”诗人得以全方位地建构起了自己的价值体系,而诗人所要传达的诗性情怀多是在情绪与外物之间寻找对应点、相近点,虽然多是抽象的言说,但意蕴和思想却并不晦涩,有些反而显得很明晰、纯粹。又由于他的这些诗歌在主客体之间有了情感媒介(意象)的缓冲,感情的强力受到一定的阻遏与制约,所以诗歌往往变得含蓄蕴藉了。因此,相比于其他的诗歌,虽然这些诗歌的格局小了一些,但里边所反映的主题和所描摹的世界,我觉得,一点也逊色于他的那些长诗。
我觉得董忠堂的这种诗歌灵感与经验处理方式,对于一位有着丰富生活体验的诗人来说,无疑是他的睿智选择,也是一个专注于生命的歌者在面对大时代的瞬息万变的“风景”时所采用的一种最为便捷的经验处理方式。至少,我们看到,他的长诗《生命的真谛》和那些短小的“咏物诗”,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读完后,总给人以一种咀嚼不尽的意蕴,在接受效果上确实也能产生出那种古人所说的“余音”、“余味”的接受效果。
三
具体在他的诗歌经验世界,我们看到那些异彩纷呈的经验,一经被他的心灵所浸染,便会呈现为开放的姿态全方位地呈现在于读者面前。他敏锐地关注现实,深情地打量着心灵外面的世界,他的情感、思索、徘徊是紧贴生活的诗性飞翔,毛绒绒的现实感和超越一己之欢的“大爱情怀”毫无例外地成为了诗人建构自己的“诗性王国”的起点。他的诗歌很少表现出“私人化”的风格,那些诗性因子因为超越了个体的悲欢离合而具有了“集体共鸣”效应。某种意义上,他的诗歌既属于那个叫“董忠堂”的诗人,也属于我们这个蓬勃发展但又不乏天灾人祸的大时代。
“这是中华儿女|在为自己的同胞让路啊”,“十三亿颗高昂的头|曾经为你们|低垂 在低垂”,“悲伤的五星红旗|他半降得身躯|是对遇难同胞最深贴的哀悼”,“只要有爱|就一定能够创造人间的奇迹”------,《生命的真谛》中这些随处可见的诗句,传达的大都是宏大的情感,他要以自己的诗歌对抗深重的苦难,他要将2008年深陷苦海中的地震灾区的人们“拯救”出来,我很喜欢马修·阿诺德的一句话:“诗歌拯救世界。”当灾难降临的时候,诗歌或许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它在人们心灵世界里建构起了足以对抗任何苦难的防线,它于黑暗处让人们看到光明,于痛苦之中让人们生发出不断前进的力量,也正是这个意义上,长篇叙述诗《生命的真谛》就具有了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
如果说国家意识和民族情感的书写是其一道亮丽的风景的话,那么,他的那些言说个体情绪、书写小感触、表达小事理的诗歌也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这些诗歌大都短小精悍,形式精美,可以表现自己瞬间的情感、稍纵即逝的意识,具有“可感悟但不可描摹”的特点,比如《春雨一瞬》分两节,上节三句“风还没来|他便匆匆离去|一地潮湿的记忆”,下节三句“我的心夺窗而出|空气中有几分|逼人的寒意”,在这儿表现出的是很明显的个体化情绪特点,“记忆”和“寒意”是这首小诗的题眼,然而这些瞬间的情绪反应似乎“可意会”,但“不可言传”。也许这就是诗歌的“意味”吧,很多情绪说清楚了,反而不是诗了。他的很多诗歌往往在不动声色的细细描摹中,传达出一种生活的“哲理”,我们不妨称这类诗歌为“智慧诗”。比如《叶子和花》、《风筝》、《种子》等可为这一类诗的代表作。《风》一共4句:“作夜的风|很强|折断一棵粗壮的杨树|树下的小草|旺盛地生长”,其中所透漏出的生活的哲理不言自喻——杨树的表面上的强大难掩本质的软弱,小草外表完美的矮小却不乏生命的坚强,这样的小诗能够带给我们极强的震撼力,启发我们思考自己和生存的世界。还有一类诗歌是诗人对故乡、亲人、土地等“永恒母题”的关注与表达。这些都是任何一位诗人都无法逾越的范畴,是诗人们在心灵旅途中寻找“精神原乡”过程中所经历的最后一个“驿站”。比如《故乡的除夕》、《我和故乡》、《梦回故乡》等可作为这一类诗歌的代表。其中诗歌《梦回故乡》是对自己故乡亲情的一次集中“爆发”,从对亲爹亲娘亲情表白、故乡一个个场景的描摹到儿时“大辫子姑娘”的回忆,无不流露出了一个远离家乡和亲人的“游子”炽热的思乡思亲情怀。只是这样的表白只能在“梦”里,但梦中即使“啃个窝窝头”,也觉得“比蜜甜,比酒香”。梦里的诗人是幸福的,现实中的诗人是惆怅的,这种“悖论”是一个永远无法破解的谜。
董忠堂是一个深谙情绪情绪节奏并将这一诗歌艺术化用、活用极好的诗人。节奏是诗歌音乐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表现为声音长短、高低、快慢诸形态的富有规律性的变化。诗的节奏与诗人内心的情感变化存在相对应的关系。郭沫若就曾在《论节奏》中指出:"抒情诗是情绪直写,情绪的进行自有它的一种波状的形式,或者先抑而后扬,或者先扬而后抑,或者抑扬相间,这发现出来成了诗的节奏。所以节奏之于诗是它的外形,也是他的生命。节奏之于董忠堂也是他的诗歌的生命。他的诗歌情绪节奏的划分,非常好的服务于内在精神的言说。每句诗很短,长句就加以拆分,比如他把“一个个微弱的光亮汇在一起就是一柄柄冲天的火炬”这句话拆分成了6节:“一个个|微弱的光亮|汇在一起|就是|一柄柄冲天的火炬”,这样,我们再来看这些句子或短语,它们便具有了诗性的质地。这是因为每一节就是一个情绪单位,并在诗节内部得以凸显、强化,从而具有了原先作为一个长句子时所没有的情感特征。但不管是一个短句,还是经由拆分出来的语句“单位”,都是一个小小的情绪片段,不同“小情绪单位”的层层累积,最终内化为一个整体的“大情绪单位”。在《生命的真谛》所有“小情绪单位”最后都指向“中华民族不屈的抗震精神”这一“整体情绪单位”。正是得益于节奏的合理控制,所以,整首诗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形式本身的美感得到最大程度的表现,而内在的情绪,伴随着这些富有规律性的外在形式的变化得以缓缓流出,从而在主观与客观、精神与形式上达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和谐效果。在我看来,长篇叙事诗《生命的真谛》的艺术效果如果没有这种节奏的控制,他所要表现的诗歌精神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认为,恰到好处进行了诗歌节奏的控制,应该不仅是其这首长诗也是其所有诗歌所表现出来的最大的艺术特色。
当然,诗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每一个献身于“诗歌艺术”的精神追求者,都会坚守自己感觉到的诗歌真理,并在“精神王国”里寻找建构自我、超越自我的精神力量。“诗歌”这一传统文种正是因为无数个虔诚的耕耘者,才使得自身的变得世界异彩纷呈并有了在未来永续时间里无限发展的“可能性”。作为诗评家,我们乐于与鲜活的“文学现场”一起歌哭,一起荣辱,一起历经无数的“涅槃”,无数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