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山东地方文化品牌的对策
- 作者:刘德龙 来源:中国名网 发布时间:2010-06-16
1、树立正确的品牌意识。品牌意识落后带来的是“有世界级文化资源,无世界级文化品牌”,甚至连真正像样的国家级文化品牌都很少。没有品牌自主权,就缺乏国际国内竞争力。山东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增强文化品牌意识。要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政府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制定文化经济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奖励,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激励资金等方式,扶植和培育一些有市场前景、有科技含量、有社会效益的文化品牌。
2、全面盘查全省文化资源。资源是发展文化品牌的基础和依托。只有全面开展对文化品牌资源的调查、评估、规划,运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才能做到合理分工、协调发展,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文化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文化资源普查机构,对山东文化资源进行清查。在查清资源的基础上,各地规划部门结合本地文化发展和产业含量进行分析盘点,协调整合有关各地、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统筹兼顾,确定出适合当地发展的资源开发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品牌运作。
3、发扬创新精神,加大科技投入。文化品牌以科技投入、文化创新为主要动力。确保山东文化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消费者对现有文化品牌的忠诚度并增强省外消费者对山东文化品牌的吸引力,必须根据市场变化对山东文化品牌进行大胆创新。建设广播影视、报刊出版、动漫游戏、广告展览等科技含量大、高投入、重装备、高消耗的文化品牌,更需要发扬创新精神,加大科技投入。
4、重视文化品牌的保护和提升。打造品牌的重要一环是注册文化产品的名称、商标、标识,使其具有法律地位,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品牌是一种排他性的权益资源,如果代表品牌的主要部分——商标,被抢占和抢注,品牌的多重价值就会丧失殆尽。针对目前山东众多文化商标被抢注的状况,应该主动防范,积极应对,防止文化品牌流失。积极开展品牌评选活动,是提升品牌质量的重要措施。建议由省有关部门启动山东省文化产业品牌评选工作,把文化品牌的评选纳入市场运作,把山东文化品牌的认定逐渐转向由市场和消费者认定的轨道,让市场和消费者来检验文化品牌。通过品牌评选活动,遴选出一批山东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文化服务和文化单位品牌,进一步提高这些品牌的知名度,发挥文化名牌的最大效应,以改变山东文化品牌弱、小、差的问题。
5、引入市场机制发展品牌。现有文化品牌的拥有者应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功能,把相关文化品牌不断做大做强做实。在充分尊重品牌所有者自主权的前提下,坚持按经济和市场规律办事,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购、并等形式,帮助条件成熟的文化品牌企业实现战略重组,推动文化品牌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支持和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形成大中小文化企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格局,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对不同层次文化品牌的需要。(省政协常委,省社科联副主席、党组书记刘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