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园:当交警背上“创收”任务
- 作者: 来源:中国名网 发布时间:2010-03-21
据《
中国之声》报道,对于安徽省灵璧县
交警大队的不少交通民警来说,最近真的比较烦。因为他们前一个月的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又没完成。原来,灵璧县交警罚款有指标。交警大队每个月都有任务,那就是每名上路交警必须完成
300条违法信息录入。所谓的“违法信息录入”其实也就是查处并罚款,一条信息就意味着
50到
200元的罚款。算一算,每名交警每个月的罚款任务至少是
1.5万元。不仅如此,每个中队连拘留人数也有明确指标。如果交警完不成任务就要写检查,而且与绩效考核奖挂钩。事实上,这项从
2007年就开始执行的量化考核标准已经让不少交警感到不堪重负。而这种压任务的办法,就是变相下达的罚款指标。正如一位交警说的,这种任务让他们精神压力非常大,而且导致交警逢车必查,甚至是乱罚款。难怪路经此地的司机们编出了一句顺口溜:“绕千绕万,不走灵璧县”。
灵璧县把交警罚款任务与绩效考核奖挂钩是极为荒唐的,这是明目张胆地逼迫交警向群众“抢钱”,是在逼良为娼。“罚款任务:每月每名交警至少1.5万元”,“月度考核:交警中队每月需拘留5人”,“与绩效考核奖挂钩”。该县交警大队的领导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说,“‘任务’只是大队给交警下的‘考核标准’,是一种量化考核,与国家规定并不矛盾。”我们要问问这位领导,如果灵璧县开车的人群在一个月内全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没有一个人可以罚款的,更没有一个够拘留条件的,(这是可能的)那么,你手下那么多警察该怎么办呢?他们是等着扣钱挨整呢,还是就干脆罚你的款,或把你一家5口人拘留起来算了,正好完成绩效,这样你同意吗?
问题出在“与绩效考核奖挂钩”上,这种省事的、表面看来公平的管理办法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
美国人的发明,是美国人玩剩下的,当年著名影星卓别林就对“绩效工资”狠狠地讽刺了一把。说白了,这个办法就是计件工资制,就是把所有的考核都量化,做多少量,干多少活,发多少钱。这种制度看似公平,实际包含了许多不公平。“绩效”的最大不公是不把人当人而把人当作工具。
人成为工具是“杯具”的。工具可以大小一样,长短一样,功能一样,而人不能。人是最高等的生灵,是有道德的,是有受
教育程度的,是有资历阅历的深浅的,是有血有肉的,是有情有感的。人不能像工具一样都是同一个功能。不论年龄大小,不分职称高低,初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干一样的活,发一样的钱,这公平吗?把老人和年轻人拉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同样的百米冲刺,同样的“马拉松”,这公平吗?
而当“绩效”成为管理者挣钱工具的时候,就会发生“疯狂”的事情,比如,交警有了罚款的
硬任务,就会雁过拔毛“疯狂”地罚款;医生有了看病数量和金额的硬任务,就会“疯狂”地开药、开检查单;税局有了税收的硬任务,就会“疯狂”地不合理征税;超市有了抓小偷的硬任务,就会“疯狂”地恨不能把所有的顾客都污蔑成“小偷”;刑警有了抓“杀人犯”的硬任务,那就“疯狂”的不能再“疯狂”了,就不敢再往下想了。
灵璧县让交警背上罚款硬任务,明显的是为了敛财,而不是为了带好队伍,服务群众。而当罚款成为交警们搞创收的手段,当执法目的是为“多罚款”的时候,违规执法、暴力执法、钓鱼执法就在所难免了,“交警”也就不再是“交警”而是“交钱”了。当然,群众被迫“交钱”之后交警也还是要向上“交钱”的,它的背后肯定存在利益链条或黑吃黑的“食物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