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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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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栋的“三匹马”:历史记忆与现实迷念

  • 作者:肖涛     来源:中国名网     发布时间:2010-03-06

       这里我将探讨刘玉栋的三个小说,即《我们分到了土地》、《葬马头》、《红色马》。三篇小说皆存在着一匹马,因此我简称为“三匹马”。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这三匹马在这三个文本中,具有不同的结构和语义功能。《我们分到了土地》中,它仅仅是个配角,充当了叙述人“我”——祖父——马匹(土地)等结构关系中一个辅助功能的位置。而在《葬马头》中,这匹马则成了一个主要角色,属于影子化身,也就是说它与父亲刘长贵有“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神秘互渗性。在《火色马》中,这匹马成为了女人丈夫死后的一个虚拟的灵肉替代品,表征着寡妇身份的女人内心的欲念情结。当然,我的分析仅仅建立在一个既定的前提之上,即这三匹马与刘玉栋的成长经验密不可分,并牢牢地扎进他的记忆中,不断地闪回,跑动,仿佛带有隐喻性的语象符号一样,牵动着他灵感的视线;即便以女性视角流露出来,其实依然属于刘玉栋基于自身对生活体味而来的自我记忆的转喻变形。 

      正是这三匹马,驮着刘玉栋的小说思维,驰骋于历史与现实中,打量着自我生身于土地上所留下的凹凸足迹和忧伤意绪。 

                         一《我们分到了土地》:成年礼的转型

      迄今为止,我依然认为刘玉栋写出了了不起的杰作。在1970年代出生的小说家中,刘玉栋虽不写宏大历史,却凭借这一篇作品,崛起并领先于这一代人对于历史无数零碎的记忆捕获。于我而言,这篇小说重要的价值在于记忆真实与历史真实的相互对接,并通过一个横切面状的样式,以一个小村庄的土地变革所导致的家庭聚变为视点,透视并触摸到了一个临近转型期的中国整体性社会的坍塌及其处于过渡时的阵疼。

      小说最佳处在于“我”作为一个十三岁的男孩作为叙述视点,从而打量并深味土地下放所带来的“革命场景”,而悲剧的发生却实在超出预料,抓阄为“一号”的事实只能是倒数和最差时,这也意味着“革命”之于普通人的生活,可能是吊诡而荒诞的死亡寓意。刘玉栋非常残酷地将喜剧扭转成了悲剧,从而消解了历史与“革命”之辩证法于寻常教科书或新闻报道体中所蕴涵的真理意义,所由之带来的自然是个体的经验与感怀。这自然来自于这个十三岁的叙述人身上。他身处成年礼阶段,即将进入初中,但父亲被净门出户、弃父亲又抛妻子行径,携有某种时代语境的歧异本色。或许,这也意味着从此这块多灾多难、几经倒手的老土地上的人种,将注定由这个十三岁的孩子来承担冥冥而不可知的命运。

      刘玉栋处置这个小说最重要的符码在于马匹和自行车两个物件。后者相对于成年过渡期的男孩来说,不仅仅是初中生活的多姿多彩,不仅仅属于时髦的消费品,也不仅仅是浪漫纯情的身份表征,更是一种家庭出身以及经济势力的标志。在这里,我们似乎隐隐地感觉到从这个十三岁的孩子眼里,一个整体性时代的碎片已经随处飞溅、灵光难现,魅惑并揪扯人心中的浮躁。更重要的在于马匹的符号意味。也就是说,当祖父死掉,父亲乌有,那么这匹马的去处会如何呢?十三岁的男孩能成为它合理的主人?会驱策着它来老实本分地耕耘在那八亩地上,从而发家致富、成为人物吗?这匹马能给十三岁的人带来什么样的身份迷思?它能够与凤凰牌自行车或蛋糕、以及未来的拖拉机、手扶车、摩托车以及大卡车、小轿车之间展开角逐?从语境中,这些并未有意暴露,而且无论从叙述人以及记忆的历史年代源地上,我们都看不到。但是我们能感觉到小说家弥散其中的某种忧郁。这种忧郁在结尾中有所流露。在与马宁宁学骑自行车后的晚上,“我”月夜下骑马游荡的情境,亦真亦奇、亦幻亦惑,浑然是没有方向的迷惘的一种情绪在字里行间飘洒。你能感觉到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在1982/1983年这个语境中的忧郁。这种忧郁其实是没有支撑点,也就是失去了一切亲情而将以“裸命”状态暴露给土地上的风雨剥蚀的一个尚未成年孩子的忧郁。 

      在我看来,它代表着某种无力把握自身、无力把握时代、无力扭转未来生活方向、无力归拢家园整体的某种任由一切坍塌的颓废感。正是这种并非形而上意义上的颓废裹挟着忧郁的雾霭,笼罩了这个文本的上空,从而完成了转型、断裂时代焦虑的表意过程。

      那匹陌生的马,驮着一个半大的孩子,从集体工分制的时空里,跋涉在个体单元的沼泽地里,谁能给它以鞭策并让之发出嘶鸣和日行千里的力量呢?或许它只能沉默地缩影着老主人的死魂,无目的地飘摇于黑暗的狂野和树林中。

                                 二:《葬马头》:狂欢节的悲怆 

      刘玉栋有暴力情结,也书写了暴力情境,在《葬马头》中这一切都获得血腥淋漓的狂欢表演。你能感觉到刘玉栋压抑的内心中,挥动着笔墨时的那种恣肆爆发的状态。

      这时候,父亲正使劲地拽着缰绳,嚼子在马的牙花子上翻过来倒过去。滚蹄子马稍稍昂头,不停地翻动着宽阔的嘴唇,不一会儿,血沫子从马嘴里淌下来,翻滚着红色的气泡,白色的热气氤氲袅袅,可它的蹄子如同被铁钉钉住了似的,一动不动,那几只”鞋子”,铁三角架,也深深地陷进土里。我父亲,包括周围所有的人,还没有见到过这样的马,它比一个老头子还倔强呢。父亲松开缰绳,马头立刻不动了,只是稍稍抬一下头,平静地看了看父亲。此时,我父亲面红耳赤,就像练八卦掌似的,来来回回地迈着步子。还有这么多的活在等着他干,还有这么多的人在旁边看热闹。他不停地拽着耳垂子,我父亲那时的耳垂子,用个好听的词讲,那就是玲珑剔透。我父亲站在马头前,累得呼呼喘气,额头上的汗珠被阳光折射得支离破碎。父亲真的生气了,他重新举起了马鞭子,啪,落在马的腰上,啪,落在马的脖子上……滚蹄子马一动不动,似乎鞭子抽的不是它的皮肉。这时候,队长走过来,打很远就喊:怎么回事,我看看。大伙都扭头看队长的工夫,直听“轰”地一声,就像一堵墙塌了似的。大伙被惊得”呀”地叫起来,只见滚蹄子马已经倒在地里。它的蹄子无力地蹬踩着,脖子一梗一梗的,嘴里的血沫子出来了一堆,它们落在泥土上,就像硫酸落在生锈的铁板上似的,冒着红色的烟。

      在当代书写人与动物的关系中,仅仅写过杀猪宰羊的某种暂时性小场景,即便莫言也仅仅以阉割来完成对饥饿记忆的象喻表达。而刘玉栋则让一个备受欺凌侮辱的瘸子举起了生产队时代的鞭子,将暴力施加于一头跟自己一样尴尬的马身上,由此可见,这其中攒聚起来的历史兽性的记忆会多么狂烈,其刻写于具体的农民身体之上的烙印多么深切。

      但这也正显示出了刘玉栋对于历史记忆本身的仇恨意识。历史于刘玉栋而言,就是暴力。历史/暴力让刘长贵变成了一个瘸子。历史/暴力最诡异的地方,在于它用无知而愚昧的软暴力来让硬暴力成为暴力,“重要的是,从此以后,我父亲的名字也随之产生了本质的变化,人们不再喊他刘长贵,仿佛一夜之间,刘长贵这个名字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人们喊他瘸子。瘸子,今天你就掏粪圈吧。瘸子,茅房里的臭屎堆成山了。瘸子依然是个好人,虽然很少有人再摸他的头,捏他的鼻子了,但他还是喜欢笑。”而这一切都蕴含在刘长贵身份所处的位置关系中,即生不如人的裸命动物状态。当这种状态以被动的姿态来承担历史软硬暴力给予的命名编排,从而文本也就搭建成了一出狂欢式的悲剧舞台。

      刘玉栋的历史记忆都化成了个体经验,对暴力的美学展示也出于契合视点人物的年龄关系来进行孜孜不倦地刻写。这种刻写看似有某种元叙述的本色,比如 “我嚼了半天舌头根子,实际上还没贴题,对于讲故事来说,这是个忌讳,如同吃包子,咬了半天,还没沾到馅儿。好了,书归正传。这是一个关于瘸子父亲和滚蹄子马的故事。”但刘玉栋小说架构历史暴力辩证法最妙的地方即在于,对此并不加以诉苦式的大力渲染,而是本着原生态的样子来写,来完成凭空拦腰切断的一刀。《葬马头》的结尾与其是反讽,是对悲剧的消解,是对狂欢的釜底抽薪,而毋宁说是刘玉栋对于一个残疾父亲的无言赞歌,也是为被历史暴力践踏的土地上那些饱受蹂躏的动物们的热泪倾洒,更是一曲为逐渐被历史颠覆挖掘殆尽的农民生活而唱出的时代挽歌。从此,最本分的农民和最卑贱的动物,将不再这片土地上成为田园牧歌的诗文想象。

                                    三《火色马》:不胜煎熬的幻景 

      刘玉栋具有摄影机的滤镜功能,他选择的视角人物总是处于某种被动而冷漠的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内心没有波动的涟漪。在刘玉栋上述两个小说中,我们其实不难看出,无论十三岁人的观察土地承包的变动场景,还是以更早的大集体生产队时期的小学生视点来呈示分马肉的血腥场面,其实两个孩子都在受罪,为自己的家人处境、为自己的父亲地位,从而带有某种看似局外而内心激荡的愤怒。

      当然这愤怒感,最终被美学表达上的语词效果给消解或疏泄到了另外的叙事通道中,获得更深邃的转移生发。

      刘玉栋的成长记忆属于个体经验与历史语境之间的逻辑转换,所形成的文本足以构成对历史大文本的象形表达。《我们分到了土地》和《葬马头》中的两匹没有名字的马或许即意味着土地负载的历史债务给予农民本身的形象化喻体吧。

       刘玉栋对现实也足有介入的能力,且依旧能以小场景,并附着于同样限知性的视角中,勘探出生活中更令人感觉不胜煎熬的幻景体验。《火色马》就是一匹虚拟状态的马,它成为丈夫累死后寡居女性独自承担生活重负,并藉以维系情感远景体验和切身经济压力的唯一麻药。

      这匹马首先是夫妻生活时丈夫音容和身体在场的标志:

      在女人眼里,丈夫就像一匹高头大马。丈夫的眼睛就是马的眼睛,丈夫的头发就是马鬓,丈夫黝黑的胸膛就是如同绸缎般光滑的马背,丈夫踏出的脚印就像马蹄印那样宽阔,就连丈夫说话的声音也像马的嘶鸣。有几次,女人看着丈夫劳作时的身影,眼前猛地就出现一匹雄赳赳的枣红马。女人就控制不住地笑了。丈夫如同木桩似的站在那里,瞪着一对马眼愣上片刻,然后骂她神经病。女人的笑声更加响亮。女人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眼里充满泪花。

      其实这匹马,也意味着生活重担有人扛、夫妻之间有感情、二女未来有人管的美好憧憬。

       当丈夫真实的肉身消失,自然对他的思念化成失去依靠、没有支撑的女人的虚景想象: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上涌现出一团团的火烧云。它们形态各异,姿态万千。女人的目光突然就落在一块云彩上。女人立刻被它吸引住了,女人越看,那越像一匹奔腾着的马。它昂着头,披散着马案,前蹄腾空而起,后蹄扎实有力;尾巴长长的,向上獗起好高,它似乎还张着大大的嘴巴,在不停地嘶鸣着。更重要的是,它是红色的。不,是金色的。不,应该是火色的。对,它就是一匹火色马。

      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过下去。生命不能承受的爱,只能变成生活什么都可以承受的苦。

那匹火色马呢?它跑到哪里去了?女人摆动着脑袋,瞅了半天。可是,她再也没有看到那匹火色马。

     泪水溢满了女人的眼窝。女人扭过头,朝远处看去,在她模糊的视线中,出现了一个蹦蹦跳跳的人影。在她两团泪水淌下来的时候,她看清了那个人影。那是她的小儿子董生。

      这苦也只能咽在肚里里并转移到儿子身上。马的消失,无论从实境还是从幻境上,都意味着女人只能面对市场时代袭来的对于菜农越来越深的经济挤压。而这恰又是刘玉栋小说所面对的一个整体性破碎的语境转换,农业时代注定大厦倾覆,而经济时代的到来,将裹挟着每一个人进入这个场域中,深受某种现代性的诱惑和重创。尽管这个小说没有提及这一点,单单一个“便宜”二字也足以渗透出了对此相关话题的许多思考。

      而马作为象征性符号,在文本中出场时,它是作为累死丈夫的灵肉化身,意味着某种整体生活的美好氛围;当丈夫死亡及这匹马的消失,则只能意味着源于市场合力给予以马匹为代表的小菜园和小农经济的有力重创。

      马,无论以实体还是以虚拟体出现,在刘玉栋的文本中,都支撑了整体语义的建构,并生产出了更多歧异性的寓意色彩。

      但无论如何,有一点须要注意,刘玉栋对于乡土生活的记忆依然属于浪漫色彩,并带有某种固守传统伦理的趋向。马——老人/残疾人/女人——孩子,这个结构关系,能始终让刘玉栋在破坏原有组合的失衡状态中,再度产生新的关系组合,而这种新的关系组合,却都带有某种忧郁、悲悯、无力的意味。也就是说,老关系的断裂应当代表着传统文化和老式经济实体的泯丧,而新关系组合形成的伦理观念,却注定要饱受一个身不由己、被动绝望时代的威胁和挤压。

      这也意味着刘玉栋是一个骨子里并不乐观、充满乡愁意绪和危机焦虑的现实主义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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