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凤忠:圣诞夜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乔凤忠,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东昌府大队大队长。1978年1月应征入伍,1997年8月,进入聊城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工作。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11次,嘉奖29次,模范中共党员4次,训练标兵5次,“班长标兵”荣誉称号,优秀公务员10次,先后被授予“全市公安机关防治非典先进工作者”,“全市公安系统学习标兵”、“全市公安机关阅警暨奥运安保应急演练个人嘉奖”等称号,2009年9月被评为“聊城市首届十佳人民警察”,2009年10月当选“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火炬手。”...
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包容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
一切工作都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把每一件事情都要做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平安夜,我在召开12.22交通肇事逃逸案调度会议。
平安夜,18时,我在召开12.22交通肇事逃逸案调度会议。22时,民警排查出肇事车辆,12.22交通肇事案件成功告破。
凌晨1时,我赶到位于东昌府区沙镇的“12.22”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家中。返回家中,我毫无睡意,伏案深思:保路畅,保民安,促发展,惩犯罪,这就是交警的责任,是我肩上的使命,我责无旁贷,义无反顾。今夜又无眠。
上午10时,我按照昨天下午开会时定的开调度会,准时坐在了会议室里,通报了案件成功侦破的情况,并对今天上午警卫任务和下午国家环保局来聊验收检查东昌府检测线等工作进行了安排。会后,我到现场预先实地查看。办公室的同志问我:“队长,你不困也不累啊,我们都替你累。”我笑不作答,心想:圆满完成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交给我的任务,苦点、累点也值。
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者是河北电力大学的一名女研究生(25岁,在读研二年级),风华正茂,农村家庭的骄傲和希望寄托,来聊城电厂实习,横穿马路时,被一面包车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对女孩子的遭遇我深感同情和惋惜。案发后,我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并部署追逃工作。连夜分头展开行动:第一组由我带队沿车辆可能逃逸的路线进行追捕;第二组由分管副大队长张永健带队查看沿途所有监控卡点的录像资料;第三组由事故科科长韩玉珂带队询问知情人、走访目击者。12月23日我派出事故科专门力量携带现场遗留物赴济南华润汽车技术鉴定中心对漆片进行技术鉴定,进一步缩小侦逃范围。下午4时,办案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蓝色昌河面包车。根据这一线索,我让大队车管所提取了全市同型车辆,并发动大队全体民警对这些车辆逐一登门排查,不放过任何一辆。12月25日,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张金忠专门对此案作出了“抓紧走访,查看修理厂,加强现场分析”的重要指示。25日下午,支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全仓,支队事故科科长李国强参加大队关于12.22案件的调度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市局、支队领导的高度重视给了我和参战民警侦破此案的莫大支持和动力。功夫不负有心人,25日晚排查民警传来了好消息,排查出了肇事车辆。
到3天的时间里我先后召开10余次关于案件的部署会和调度会,共出动警力300多人次,出动车辆100多辆次,行程1000多公里,走访修理厂和汽配门市部60余家,排查嫌疑车辆300余辆。
得我的付出大吗,我还是经常对干警说的那两句话:“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包容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一切工作都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把每一件事情都要做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我觉得只要做到以上2点,我无愧于“人民警察”的神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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