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成林:热爱家乡 政法英才
姚成林,男, 汉族。法学硕士学位。曾在沈阳军区司令部服役13年。转业后,任职于山东省司法厅,参与《山东法制报》的筹备创刊工作,并任副总编辑。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毕业后,又先后任山东省司法厅法律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厅长。2003年,调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正厅级),后担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现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山东省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51年,姚成林出生在庆云县尚堂镇小姚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生活的艰难使他从小就懂得了学习的重要,从1957年至1966年,先后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小学、初中的课程。上高中时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他的大学梦也因此而破灭。但踌躇满志的姚成林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前进的步伐。1969年3月,刚满18岁的姚成林,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应征入伍。他带着家乡父老的深情与嘱托以及自己多年的梦想和追求,来到了沈阳军区某部,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
来到部队后,庆云人勤劳质朴、刻苦好学的优良品质在姚成林身上完美地得以体现。他注重继承庆云人良好的传统和文化素养,好学上进、刻苦勤奋、忠诚积极,很快完成了由一名学生向一名合格革命军人的转变,赢得了战友和部队首长的信任。1969年9月,他在同期入伍的新兵中,第一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71年,诚实能干的姚成林又第一批被提拔为干部,先后任职于沈阳军区司令部直属政治部、警卫营和军区司令部军事研究室,直到转业。
1982年,刚满而立之年的姚成林,积极响应国家精减兵员百万的号召,从沈阳军区司令部转业到山东省司法厅。十几年军旅生涯的磨砺使他坚信,前方的条条大路,同样也会步步生花。初到省司法厅,他被安排到法制宣传处工作。军旅中成长起来的姚成林,深刻意识到从部队到地方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不论思想上、工作上,还是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从头开始,重新学习。特别是对一名政法干部来讲,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很高。他注意利用一切机会,虚心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周围的同志们学习。以尽快熟悉和掌握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任务的需要。
根据组织安排,他参与了《山东法制报》的创刊筹备工作。时年7月,《山东法制报》正式创刊。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姚成林担任了该报理论版的责任编辑。1984年年初,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他由一名副科级干部被破格提拔为《山东法制报》副总编辑。担任领导职务以后,高度的责任感和繁重的工作压力,促使他更加注重学习。也是在1984年,经组织选派,他以优异成绩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两年学成归来,他的法律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并先后担任了山东省司法厅法律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等职务。1993年,被提拔为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在司法厅工作期间,他先后分管过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可以说,司法厅的大部分业务他都亲历过。为使自己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和任务需要,1994年,他又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民商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于1996年毕业。1998年获取了法学硕士学位。
多年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注重对政法、法律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先后主持或参与编写、出版了《律师手册》、《维护稳定法律知识》、《中小学法制教育》(系列教材)等书籍16部,在各类报刊发表论文、调研报告等文章40多篇。其中4篇(次)获省级优秀成果二等奖,3篇获三等奖和特别奖。
2003年,根据工作需要,姚成林被调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正厅)。2008年初,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在政法部门工作的29年间,姚成林親身见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从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基本要求的提出,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的确立,姚成林都有深切的感受,并为此做出了一名政法工作者应有的努力和贡献。他决心以一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者和捍卫者的标准,在自己所钟爱的事业中更加刻苦学习、默默耕耘、埋首奉献,为全省政法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岁月如水、时光如梭。在外地工作了几十年的姚成林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家乡——庆云,时刻关注着自己的家乡。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积极为家乡的发展尽心尽力,提供帮助。对家乡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感到由衷的高兴。作为一位在外地工作的庆云人,在为家乡的快速发展而自豪的同时,也倡导更多的身在外地的庆云人共同关注家乡,服务庆云。为家乡的发展献计出力。并衷心希望庆云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道路上走的更快、更高、更强。庆云的明天会更加灿烂、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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