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公务自行车 节能办:"不是作秀!"
14日上午,山东省直公务自行车试点在济南正式启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省委办公厅等部分省直机关发放首批100辆省直公务自行车。按照规定,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在3公里范围内的外出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慧敏,省政协副主席赵玉兰出席发放仪式。
本次省直公务自行车试点,是在全国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是山东省省直机关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进行的有益探索。按照管理办法,省直公务自行车归省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省直各单位,作为工作人员近距离外出公务活动的交通工具使用,禁止公车私用。各单位要制定公务自行车使用细则,确定专门位置存放,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务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试点公务自行车肯定不是作秀!”
在全国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务自行车试点备受关注,此次试点要达到怎样的效果?100辆公务自行车是否太少?也有市民认为让这些机关人员拉下脸来骑自行车办公很可能流于形式。面对社会公众的诸多猜测与疑问,14日,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人进行了正面回应。
疑问一:有单位只分到3辆自行车,是否太少?
回应:主要在于引导,各单位可自行购买推广
“车子不错,很好骑,就是数量有点少,不过瘾啊。”“不是公务自行车吗?怎么没有我们单位的?”14日9点,省政府综合楼前已经聚集了来自20多个省直部门的工作人员,可首批公务自行车明显是“僧多粥少”,只有24个单位领到公务自行车,最多的单位领到6辆,最少的只有3辆,也有的单位没有领到。不少工作人员私下议论,感觉首批试点的公务自行车数量有点少。
“这次公务自行车是首批试点,最主要的目的是起到一个引导作用,如果试点好,受欢迎,将进一步推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人表示,公务自行车在机关并不是新鲜事物。但在全国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务自行车又重新回到机关大院,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由于是首批试点,尚不清楚推行情况,如果各单位机关人员积极性很高,公务自行车试点使用情况很好,各单位可以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推广。
疑问二:试点公务自行车是不是作秀?
回应:肯定不是作秀,节能办会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今年4月,平阴因率先在全县机关推广300辆公务自行车而备受关注,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到平阴进行了现场调研。但是,县城地区小,办公场所相对集中,推广起来比较容易,也更实际。相比之下,省直机关级别高,公务员公务活动范围广,是否便于推广?而那些平时习惯了坐车出门办公的公务人员怎么能拉下脸来骑车出门?试点公务自行车是作秀吗?如何避免流于形式?
“肯定不是作秀!”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人表示,这是在全国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省直机关首次进行的有益探索。
为了避免此次试点流于形式,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特别制定了《山东省省直公务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制度性规范。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还会定期对公务自行车进行监督和检查。”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人说,公务自行车的发放、使用、管理有着严格的流程和制度,而且各单位要提高公务自行车的利用效率,真正为节能减排、低碳出行做出表率。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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