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学车报名时可约定考试时间
交通部门将控制报名人数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科技处负责人王增岗表示,“培训管理年”活动其中一项目标是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和驾校经营服务水平有显著提升,投诉率下降15%以上。针对有的驾校招收学员之后,无法确定学员上车及考试时间的实际情况,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5月3日起,各驾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在报名时就可以约定培训的价格、学车时间、考试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价格方面绝不能含糊,完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我们也希望驾校自觉执行。”王增岗介绍,驾校办学、招生靠的是服务和质量,培训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驾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培训协议也是作为学员考试前签署培训记录的附件(依据),如果没有这份协议,培训记录也不能签署。
交通部门将适度控制报名人数,从5月份开始,对报名人数超过培训能力三倍的驾校,将停发、停签培训记录。教练车全部纳入营运车辆管理,每一辆教练车都安装GPS,保证车辆正常“运转管”;驾校经营场地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与科技处信息中心相连接。学员上车培训也要刷卡,使用培训计时系统。
辱骂学员或被停止培训资格
针对“驾校教练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培训管理年”活动也作出了明确安排,具体包括:对全济南市教练员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组织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百日大练兵”活动,以及实行严格的教练员IC卡累计计分管理等。
“教练员IC卡管理预计今年年底之前就可以完成制发。”王增岗告诉记者,教练员IC卡管理实行百分制,将重点针对以下行为扣减分值,如:不服从管理、检查时逃逸、对抗检查或对运管稽查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的;在教学过程中有敲诈、勒索、辱骂、殴打学员行为的;酒后执教的;恶意篡改培训记录或弄虚作假的;不参加教练员再教育培训的;驾驶教练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的;教学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事故的;使用非教练车辆进行驾驶操作教学的;不参加年度综合知识考试的;有违规行为或被投诉需要接受处理,超过《处理通知书》规定期限拒不接受处理的。
“只要出现以上行为者,一次扣除20分以上。行为恶劣者,市交运部门将采取停培整顿、脱产学习等措施。”王增岗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教练员如在一周期(12个月)内累计扣满分,则IC卡自动失效,教练员需暂停培训记录签注资格和教学活动。经过再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IC卡重新激活,方可重新上岗。
“此外,我们还将开展星级教练员评定,结合质量信誉考核的情况综合评定教练员星级,并根据一星、二星、三星的标准进行分类管理,为学驾人员自主择校提供参考依据。”王增岗补充说,教练员星级标准将置于教练车明显部位,让学员一目了然。
5月至9月延长培训时间
王增岗认为,学员积压有客观原因,如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辆增多、就业压力激增等等。
“我们也在积极采取措施,缓解这种培训供求矛盾。”王增岗说。具体包括:延长培训时间,缓解培训压力。充分发挥1:1.1以外教练员的作用,利用夏季5月至9月昼长夜短的训练时机和节假日,延长培训时间,达到满负荷运转,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
挖掘培训潜力。结合上半年的营运证办理,对全市教练车进行一次上线检测,对达不到二级维护标准的要维修、更新或退出培训市场,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严禁闲置,否则将核减培训记录签署,保证学员操作训练学时充足。
增强培训能力。鼓励配置驾驶模拟器,增加模拟器培训时间,缩短摩托学时,提高科技含量,促进节能减排。
确保培训给力。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在教学场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济南市区(不含长清)新增10%的教练车,逐步扩大教学规模,保证培训供给。
“根据规定,在配置驾驶模拟器后,学员使用模拟器的培训时间,应该在86个学时中占到10个学时。”王增岗说。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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