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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酒店式公寓"留心高额契税

  • 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0-10-06

  临近国庆黄金周,广州楼市转旺,不少市民也开始投资购房。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发公告提示市民,投资购买市场上一些“酒店式公寓”时要留心,不少“酒店式公寓”都是商业性质项目,而非住宅,购房契税,还有以后入住交的水电费都比普通住宅要高。

  近年来,广州房地产市场中住宅物业投资远比商用物业投资要受市民欢迎,住宅楼价升幅也远高于写字楼和商场物业楼价升幅。于是不少商业用地都被开发商开发成“酒店式公寓”,供市民自住或投资出租。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酒店式公寓”形式宣传、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用地性质多为商业用地。不过,这种“酒店式公寓”非住宅,其使用年限一般只有40年,比住宅的70年短了30年。另外,商业用地按商业地产征收相关税费,如契税普通住宅为房价的1.5%,这些商用物业契税则为房价的3%,足足翻了一倍。在市民卖出物业的时候,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营业税,征收费用也要比住宅物业高出一倍左右。另外,如水电费也是按商用物业计算,比普通住宅水电费也要高出一倍左右。另外,购买这些“酒店式公寓”也不能办理户籍、落户手续,像小孩子读书也不会有落户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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