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消费者协会与相关媒体调查发现,市场上彩色隐形眼镜品种繁多,质量良莠不齐,一些店铺把彩色隐形眼镜当作饰品来销售,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隐患。 调查发现除了正规眼镜店经营彩色隐形眼镜外,一些饰品店、格子铺、网店甚至夜市地摊都卖起了彩色隐形眼镜,价格从50元到300元不等,品牌种类让人眼花缭乱。这些隐形眼镜的包装瓶大都写满韩文、英文,无中文标识,无法确认生产厂名、厂址、经销单位、注意事项等信息。 专家介绍,普通隐形眼镜的材质主要是硅水凝胶,而彩色隐形眼镜则是用相对较硬的水凝胶制成,且直径有14毫米,比透明隐形眼镜多了1毫米,但是我们的黑眼仁却只有11毫米。如果长时间使用有颜色的彩色隐形眼镜,很容易感染真菌等细菌。生产质量不过关的彩色隐形眼镜,有些彩色物质也有可能在配戴过程中析出而摩擦眼睛,引起角膜炎,严重时致使角膜溃疡、穿孔,导致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在走访过程中,当询问一些经销彩色隐形眼镜的饰品店、格子铺是否拥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大部分商家都觉得很诧异,根本不知道经营隐形眼镜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规定,有些店铺认为自己是在销售美容饰品,觉得彩色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挂钩“很好笑”。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三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是目前市场上一些饰品店销售的所谓彩色隐形眼镜应为带颜色的与角膜接触的镜片,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尚未明确界定属于医疗器械。 鉴于以上情况,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配戴彩色隐形眼镜时注意以下问题:在配戴彩色隐形眼镜前需要经过严格的眼科检查,到拥有检查室、配戴室、验光室等场所和专业设备齐全的经销单位购买彩色隐形眼镜,并要在专业医师或验光师指导下正确配戴;彩色隐形眼镜应定期更换、定期复查,严格按说明书及医师或验光师指导的使用方法去配戴和护理;配戴彩色隐形眼镜,要注意卫生,避免因不卫生造成感染;戴镜后一旦发现眼疼、怕光、流泪、充血等应立即将镜片摘下来停戴,及时到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