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严处房产商违规收取预订款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济南市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和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
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此次重点检查八种房产商违规行为,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未按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行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以及采取还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的行为;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未与买受人在网上实时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存在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产商,将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可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对拒不整改的,可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并通报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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