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无权砸记者的“饭碗”
- 作者:马而立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发布时间:2010-04-29
昨日,武汉市记协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强调,今后凡属记者由于采访不深入不细致造成报道严重失实的,一律先下岗再处理;无中生有虚构新闻的,一律除名;与此相关的编审人员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据4月27日《长江日报》)
武汉市记协杜绝虚假新闻的良好初衷应该肯定,但记协并无让报道失实的责任人员下岗、
追究相关人员连带责任的权力。需要警惕的是,记协尽管无权处罚记者,但却给打压媒体的官员以口实,那是你们“娘家人”提出来的。
记协(或曰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宗旨是以联络、协调、服务为日常工作方针,在党、政府和新闻单位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新闻工作者之间,发挥团结和联谊作用。由此看出,记协的功能是联络、协调和服务,又由于法人资格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并接受监督,属于群团性质的组织,不具领导和管理新闻单位的职能和主体资格,所以无权作出对报道虚假新闻责任人员处罚的决定。
而问题的关键更在于由谁来界定报道失实或是虚假新闻,遗憾的是,武汉市记协的决定未能明确提出,事实上也很难确定。现实中,有的虚假新闻很容易被揭露,比如近日报道搜救犬在玉树救32人后牺牲的假新闻,但更多的“失实报道”则往往争议很大,媒体是一种说法,报道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又是一种说法。如果不再次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或是委托第三方调查,由地方官员“一锤定音”为媒体报道严重失实,让记者下岗或被除名显然很不公平。而这种地方官员“定调”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
这当然是因为“负面”报道了。一般来说,“判”媒体报道失实大都是因为“负面”报道,认定媒体报道失实的也大都是地方党委、政府的官员。而地方党委、政府官员为了遮丑,常常硬着头皮不顾事实、不惜牺牲媒体的公信力说报道失实,他们很多时候打压的是本地媒体,这几乎如臂使指般现成。而认定报道是否严重失实又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记者不具对采访对象调查和取证的强制权,报道就难免稍有出入,只要基本事实存在就不应该看作失实,但往往,为了打压媒体,长官意志一句话就可定为严重失实,对媒体和记者的处理就很是顺理成章。这种情况多了,以后谁还敢再进行舆论监督?
应该看到,虚假新闻尽管可恶,但更可恶的是腐败问题。一个腐败官员在台上慷慨激昂地大唱廉洁经时,媒体报道对他大加赞扬,事后该官员落马了这算不算假新闻?反之,媒体依据事实对该官员进行舆论监督,遭遇对方的反击,当下被说成是报道失实几乎是注定的事情。因为杜绝假新闻,就给舆论监督的记者头上悬一把达摩斯克剑,究竟是功大还是弊大,不言自明。
记协尽管有着官方的背景,但名义上还是记者的“娘家”,应该以维护记者权益为天职,现在超越职权要处理记者,更像是支持酒店、饭店拒绝自带酒水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的武汉消协。记协可以倡导新闻单位行业自律,以减少或杜绝虚假新闻,现在这种超越职权的做法只能表明记协的屁股已经坐歪了,这与“记者之家”的协会宗旨大相径庭,让所有“家里”的记者感到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