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山东大学校长
- 作者: 来源:中国名网 发布时间:2009-09-08
男,1957年4月12日生,山东青岛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山东大学校长。
1975年05月,任山东省莱西县二十中学教师。
1978年09月,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
1982年0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1985年06月,任山大法律系教师。
1985年10月,任山大法律系系主任助理。
1987年10月,任山大法律系讲师、教研室主任。
1988年02月,赴日本山口大学做访问学者。
1992年10月,任山东大学副教授。
1993年03月,任山东大学法律系第一副系主任(主持工作)、教授。
1994年03月,任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
1996年08月,任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委员、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
1999年04月,任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法学院院长。
1999年12月,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武汉大学博士学位。
2000年07月,任新山东大学党委委员、常委、第一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法学院院长。
2001年03月,任新山东大学党委委员、常委、第一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
2001年09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2008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
主要学术领域
法学理论、法治原理、中外政治法律思潮、人权原理。
社会兼职和学术兼职
现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主席,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美法律教育联合委员会中方主席。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党校兼职教授。200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山东大学宣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山东大学校长的任免决定,徐显明任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