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馆”全部免费开放
本报讯 (记者 李冀)我省财政从今年起结合中央奖励资金投入800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以奖代补。
据了解,省财政会同省文化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2011年7月1日前,全省省、市两级和国家一级馆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都要免费开放;2011年年底之前,其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全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到2012年上半年,全省所有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免费开放后,“三馆”基本支出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标准予以保障,省财政据此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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