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亨宁:升斗之粮,非可幸也,菽水之奉,不可待也
镇海方氏家族开创者方亨宁说: “升斗之粮,非可幸也,菽 水之奉,不可待也,诚循循自 勉于儒行,则贾与士等耳,奚必 轩彼轾至,薄之弗 为? ”
清末民初时宁波出现许多怀抱“实业救国”理想的商人。 对于甬商来说,“钱并不代表一切,它只是一种生存的工具,是实现自我价值和进取精神的有效途径”。
译文:
家里有点存粮,不可庆幸,孝敬父母,不可等待。如果能真诚地按儒家的准则不断地对自己提出要求,那么商人与士大夫应该是等同的。这样关系到高低轻重的原则,能小看它而不遵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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