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乐陵市总工会在全市小型企业工会,大中型企业的二级单位工会中,试行会员直接民主选举产生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并力争3至5年内,使大多数企业通过工会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推动工会自身的民主化,尤其通过直接选举工会领导促使工会向会员负责,成为一种更务实的选择。按照要求,直选产生的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可连选连任。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须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同意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工会批准。为实现对直选工会主席、副主席的有效监督,企业工会每年应组织会员对任期内经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为不称职的主席、副主席,报经上级工会批准,会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这样能更好地促使基层工会发挥应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