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官员复出为何屡遭民意阻拦
光明网
民众的猜疑声中,又一位问题官员复出。据新华网27日报道:2009年12月27日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的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已出任新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
消息一经报道,民众普遍质疑,为何有问题的官员在引咎辞职后还能继续混迹公务员队伍,甚
至复出担任领导职务,网络一片哗然,公众愤怒不已,几乎把所有矛头指向政府有违民意的领导干部任用任免制度。舆论一边倒的情况让本身就脆弱的政府公信力又一次站在风口浪尖。民间猜测议论纷纷,问题官员复出的背后是否存在着黑幕?官员问责制是否形同虚设?政府公共形象威信何去何从?引咎辞职是否意在"挥泪斩马谡"平息暂时民愤而已。
实事上对问题官员的质疑在2008年8月发生震惊中外的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就已经早有风波,事隔一年并非只有李长江一人复出,今年3月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早在去年就已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去年11月,河北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今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问题官员的"高调下课,低调复出。"不仅仅是李长江一人存在的特殊现象,"问题→辞职→提拔"已俨然成为问题官员规避刑法旋即东山再起的官场避规新举措。民众对此的反感已经颇有多时,积怨长久,甚至有人评价这是典型的公开腐败。
其实民众的愤怒与不平的根源是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误解所造成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释:引咎辞职不是退出公务员队伍,而是保留职级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而已。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还可做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平级调整、离岗培训等安排。问题官员的复出引发舆论风波正是来自于此规定,而按照公众长期形成的思维观念,领导干部辞职既是脱离公务员队伍,不再涉政,误区的存在是群情激动的主要原因所在。当然民众的想法和期望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清廉吏治,兴国兴民。
此次事件,引起政府尴尬窘迫并非是偶然和群众的不明真相,问责制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制度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所承载分量是民众对振兴吏治的希望,对公权公开透明使用的期望,对公民能够行使监督权的盼望。问题官员的频繁不透明复出,导致民众认为被愚弄,人心向背,尽失民意,政府的形象威信受到严重挑战。而这种因制度性缺陷而导致"问责制"解释不清,又成为官员逃避责任的避风港,民众误解积怨的堆垒池,实有违立法初衷。
笔者认为问题官员的问题是制度性缺造成,就必然要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和完善,严谨、严肃、严格且有针对性的诠释规章制度中存在人为误区的地方,同时加大对民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将因误解造成的舆论损失降到最低,重塑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只有这样取信于民、问政于民、还政于民才能在今后的执政中消除官民隔阂,重建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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