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出事的总是临时工?
曾经,掌掴菜农的城管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机关人员是临时工,抄袭文稿的秘书是临时工,跟辖区居民发飙的民警是临时工……那些风口浪尖的事件追责结果,总是能追到临时工的头上。无怪乎有人调侃,说临时工是“挣着卖白菜的钱,顶着卖白粉的罪”。而替罪羊、挡箭牌、万金油、高危职业,一系列的比喻也使“临时工”跻身于网络热词家族。那么,为什么出事的总是临时工呢?是真的出事还是被出事呢?
从“准入”关口来说,临时工的整体素质相对于正式职工来讲确实可能要低一些,也不会接受更多的职业教育培训,“出事”的概率从理论上来讲确实高于正式工。但另一方面,临时工的待遇低,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却未必比正式工小。用人单位乐意聘用临时工,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原因就在于,一旦出事,就可以让临时工“站出来”,与其彻底划清界限,以示纠错态度的坚决。久而久之,用人单位悟出一个道理:临时工在手,出事也无忧。
这种现象助长了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侥幸心理,不仅折射出让人汗颜的社会责任感缺失,甚至还可能隐藏着惊人的渎职和腐败。诚实是正视危机、赢得理解的基础,如果总是拿“临时工”当“挡箭牌”,只能向公众昭示自己的心虚和危机公关的应对乏术。
事实上,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已经没有了“临时工”一说,要么是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职工,要么是不签合同的违法用工,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都是本单位职工,单位不能以“临时工出错”为由而免除责任。
“临时工”们缺乏应有的身份和地位,也很难获得与其所从事工作相对应的待遇,却常常被要求承担事故责任,这是与社会公平正义相违背的。相关部门应该对每一起“临时工”担责事件进行彻底调查,别让“临时工”成为所谓“高危职业”。同时,应健全劳动用工制度,真正做到同工同酬,让每个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劳动权。临时工们也应该站出来,站到公众面前,拒绝成为当事人推卸责任的“替罪羊”。
最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