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不是招来专门做“挡箭牌”的
记者不在现场,不知冲突双方谁对谁错,但是,怎么打人者总是临时工?
一段时间以来,“临时工”这一角色成了很多单位理所当然的“挡箭牌”。君不见,城管打人是“临时工”干的、上班打牌是“临时工”干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咆哮是“临时工”干的……面对危机,似乎只要适时抛几个“临时工”出来,立马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在百度词条中,临时工被解释为“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又被解释为“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之所以称为临时工,或因他们工作技能有限,无法胜任相关工作,或因没有任何后台而无法参加“萝卜招聘”,只能在城市的某个角落临时混口饭吃。正因为工作没保障,他们应该是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可怎么总是频频犯错?
从逻辑上讲,任何人都可能犯错误,包括临时工。引起人们议论纷纷,甚至反感的,不是临时工究竟犯没犯错,而是某些人在抛出“临时工”时,是那样的随便、轻率!常常含有一种把临时工不当一回事的感觉!事实上,已有大量证据,证明许多临时工的确受到了诬蔑!
在大大小小的城市里,保安、清洁工、保姆等等,一般人不愿意干的工作,绝大多数都由临时工担任。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单位的守护神、城市的美容师、家庭的重要成员,他们用勤劳的双手、在付出艰辛的努力后获得微薄的回报,他们是堂堂正正的劳动者,不应该受到莫名诬陷。
可悲的是,时至今日,“打人者是临时工”成了某些人的思维定式,似乎只要说成“临时工犯错”,相关负责人就不用承担责任,这显然是当前追责制度的缺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打人者真的是临时工,用人单位也必须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破除一些人专门用临时工来做“挡箭牌”的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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