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仍需完善监管牢筑“生命线”
据悉,目前许多地方对在建保障房工程实行了多层次监督体系。福建省明确规定,分户验收后,还要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当即责令改正,并重新组织验收。
尽管保障房工程质量和安全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仍有一小部分保障房项目因各种原因被发现存有质量隐患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杜绝保障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关键是各地政府部门在工程招标、施工和验收等多个环节,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宜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协调好各施工工序,保障工程质量。同时,保障房项目施工工期科学合理、工序协调清晰,有助于在后续竣工的分户验收中厘清责任问题,也有助于保障房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落到实处。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有关负责人建议,加强保障房信息化建设,能起到加强技术性安全质量监管供销。即通过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房工程管理系统以及各类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进一步提升保障房的建设水平和质量水平。在此基础上,强化开发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专人专管”制度,切实落实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担负起永久性责任。
还有一些专家认为,各地政府及开发商应时刻绷紧保障房工程质量之弦,牢固树立立足长远的社会责任感,不但保障房建设的量要加快搞上去,更要对保障房建设从图纸设计、施工到验收交房进行有力有效的监管,确保住房困难群体能住上既安全又舒心的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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